11.18

11.18桂林合同

11.1
¥2625.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
飞机
5天
  • 预定须知
  • 费用说明
  • 温馨提示
预定须知

1、此团行程为独立团游,客人到达当地后,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此行程为独立团,导游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行程顺序,方便大家更轻松的游玩,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3、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游览的景区,以旅行社团队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景点挂牌价为准;赠送项目不做退费处理。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

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4、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离团后旅行社不在安排住宿和送站/送

机服务。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5、三星船票/四星船票/火车票为实名制订票,火车票所分铺位随机产生,故不能保证铺位的合理性,客人退票需传真本人身份证给我社退票或自行到火车站退票。故如

果客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参团,火车票全损损失由客人承担(包括异地火车票),客人报名需要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如

果出现错误,产生损失客人自理。请谅解!

6、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行程中所有景点门票均为团队票,学生证、军官证、教师证、老年证

等均不再享受任何门票优惠;

7、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位;旅游车到景点、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在单独开车门给客人上车休息和开空调。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

8、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如在自由活动期间有购物需求,请自行前

往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当地特产有罗汉果、桂圆肉、桂花香水、桂林三宝(辣椒酱、豆腐乳、三花酒)、白果、桂花糕……

请到正规大型超市购买,切忌到路边小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9、当地很多假导游(俗称野马),一般在火车站、餐厅门口、景区路边。使用假的导游证拿着宣传册到处拉客用超低的价格勾引外地人(例如50元就可以看印象刘三

姐),请千万注意,此类“导游”必有宰客现象。收了钱不负任何责任,请跟好我们派出的全陪导游和地接导游。

10、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不满意”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

产生的后续争议。请各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绝不把问题带回

组团社),请组团社告知游客/领队/全陪,返程后我社不受理投诉!

11、安全提示:由于桂林天气较为潮湿,公共场合或地面湿滑的地方请注意小心行走,防止摔倒!

费用说明

旅游交通:行程内安排当地专属用车费用(除部分特殊路段因当地规定及安全考量,则依规定派遣小型车);

住宿标准:全程轻奢型酒店(未挂星)维也纳系列或同级酒店(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调整标间内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

景点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

用餐标准:全程4早6正1船(一餐无公害有机生态农家乐,一餐社会餐《小南国》或《金龙寨》或《谢三姐啤酒鱼》或自助餐,一餐船餐)10人一桌8菜1汤,如人数不足将酌情减少菜量,若用餐人数不足8人含,导游现退餐费;早餐在酒店为赠送,不占床无早餐)。若自愿放弃用餐,不退费用;若特色餐开餐人数不足则安排同等价值的退餐。

购物场所: 景中店不算店,市民超市不算店;

导游服务:当地中文导游讲解服务(不足八人含提供导游兼职司机服务);

 保险服务:已购买桂林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游客安全保障; 

温馨提示

1、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更改或退票;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持军官证、老年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

2、旅游城市酒店标准普遍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每年3月1日至10月15日之间及特殊节假日)酒店资源 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造成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以上酒店。

3、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不包括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5、游客需认真仔细填写“游客意见书”,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旅游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结算主要依据,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